|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南京市鼓楼区江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落实新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和落实新区控制性详规和实施性建设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好新区;
3、负责编制和落实新区市政、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4、负责新区统一征地、拆迁、安置和劳动力托带等项工作;
5、负责收取新区建设各项规费,合理使用新区建设资金;
6、负责对已建小区的接管工作,完善社区建设一条龙服务网络;
7、负责新区开发建设的法规性检查和监督,严厉查处违章搭建;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京市鼓楼区江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科。
1、综合科
负责管委会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组织、宣传、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议)案、建议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按政策规定收取新区建设的规费;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对内协调各科关系及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建设科
负责实施和落实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公建配套项目的建设;负责按规划法规审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内的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土地规划科
负责新区用地审批及征地、拆迁、安置和劳动力托带等工作;负责配合市规划部门编制和实施新区规划和建设,落实公建配套项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察管理科
按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办法,负责对新区的用地、建设工地进行监察与监督,对违规行为有权处罚,并配合工商、税务、物价、计量、城管等部门在新区进行执法检查;负责新区新建道路(未交)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开发科
按照有关城市规划法及南京市建设规划,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选址、定位定量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的开发项目审定;负责协调处理新区的开发建设中的矛盾;负责管委会办公室征用土地的转让和小区的开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街政科
负责落实新区内社区服务项目的规划建设,对已建小区负责检查和验收,加强小区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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