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
2.负责编制、实施湖南路山西路现代文明商业街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实施,对地区经营者进行政策法规等素质教育。
4.负责本地区硬环境美化、亮化及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协调与维护。
5.负责本地区日常管理,并牵头组织、协调区有关职能部门对沿街商家进行综合性监督与管理,规范商家经营,维护地区经济秩序,持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6.负责本地区的大型宣传、文化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7.负责山西路市民广场的综合管理和维护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4个职能科室。
1.管理科:
负责街区内店家、单位的日常管理服务与工作联系,组织店家的培训教育,组织协调店家开展商业文化活动,承办各单位的店招门头装潢设计的审批;维护地区市场秩序,培育大商场管理模式;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本地区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实行送货审验,售后服务等建章立制工作;维护消费者利益,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网上湖南路”的开通及日常管理。
2.亮化经营科:
负责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的硬件建设及维护;负责对管理区域内各单位户外大型广告的审核、报批;管理湖南路地区亮化供电设施;负责山西路广场激光水幕喷泉、光效艺术灯柱、监控室等重要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现有网点房的管理与开发;负责对本单位公用设施进行维护。
3.综合科:
负责管委会日常行政事务与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保密、档案、组织、劳动工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办理等工作;完成各类报表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管理行政经费和按有关规定征收的费用;负责对外联络、接待;负责自管实体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的房产、财产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湖南路有关的宣传、报道、信息上报整理、有关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等。
4.山西路广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山西路广场范围内(含山西路地下通道)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车辆停放、市政环卫绿化及照明亮化设施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在广场举办的各类活动、参观访问的接待与服务;审批与管理对占用广场空间的临时性活动;负责广场办外借人员及聘用协管员的教育和管理;负责配电房、地下通道监控室及管理用房等设备及广场各类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广场内单位门头及建筑物外立面的管理,协调广场内单位共同做好各类设施的管理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