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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局


稿件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10-26 10:20:4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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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市容管理局(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市容管理局
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23号)、《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和《关于成立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民政局工委和市容管理局工委的通知》(鼓委发[2003]148号)的规定,区市容管理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工作部门,同时增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中共鼓楼区委市容管理局工作委员会为区委派出机构,与区市容管理局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规章,拟定全区市容环境、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规划和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区有关部门、街道创卫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迎查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有关矛盾;负责创建工作中的软件资料的收集、汇编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区市容环境的保障和综合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面貌和临街景观及灯光亮化的管理;负责审批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对户外广告标志、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综合协调全区爱国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四害”、全民健康教育、禁烟,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的防范和应急对策。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行使有关监察执法的行政处罚权;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受理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举报;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调研及政策法规等社会宣传工作。
(六)参与城市规划中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工作;参与检查全区垃圾场、公厕、中转站、环卫停车场等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有关建设、维修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市容环境、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管理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
(八)负责全区市容管理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本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系统和局机关的党建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对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调整;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的劳动人事、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老干部、群团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容管理局(区委市容管理局工委)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工委办公室
承办局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工委有关党建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意见、工作总结和其它重要文稿的起草等文秘工作;负责局工委决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局管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管理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培训、教育考核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二)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承办、协调局的重要会议并督促检查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安全保卫、财务、文印及保密工作;负责外事接待、信访、史志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三)市容科
拟定全区市容建设和管理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灯光亮化建设;负责审批15平方米以下在自身墙体上的户外广告标志牌和临时性的横幅悬挂工作;组织协调对全区建筑物立面、户外广告标志,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等景观容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监察科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检查;协调与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关系;指导区、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及考评工作;受理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等执法方面的举报。
(五)爱国卫生管理科
拟定全区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规划、计划,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实施除“四害”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民健康教育;组织公共场所禁烟的监察管理;组织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检查、考核和迎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及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全区的创卫业务培训。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其他事项
保留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爱国卫生管理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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