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鼓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发[2001]223号)和《关于南京市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入区委工作机构序列,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同时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 职能调整
(一)加强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二)增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计划、实施意见。
(二)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参与全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三)研究拟定上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
(四)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
(五)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以及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并协调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委、区政府所属部门和区属全民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属集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审批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统计、资料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