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
教育局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区教育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中共鼓楼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为区委派出机构,与其合署办公。
一、职能调整
社会体育工作划转区体育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局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和指令。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基础教育的布局调整,推进9-12年的基础教育,调控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工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教学、体育、科技、美育、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倡导教育科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在区编办的指导下,做好新教师的选配,在职教师的管理、教育、交流、进修、培训、考核、职评、表彰和辞退工作。
(五)负责各级招生工作,保证区内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负责学生正常的学籍审定、转学、休学的审批,依法保护在校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审批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六)负责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基建项目的安排、图书电教设备的配置、校园的维修、改造、美化和体育场所的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教育经费及学校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加强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控,及时制止和追究违纪、违规行为,接待各类信访举报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统战、纪检、老干部、综治、信访、计生、双拥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小学、幼儿园等直属教育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考核、调整、奖惩;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中学领导干部的选配、调整、考核和奖惩等干部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统一协调和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指导系统关工委和退协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定期向老干部和民主党派组织通报工作和情况。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局工委)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工委办公室
承办局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工委党建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意见、有关干部的任免考核,协助工委领导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双拥、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退协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政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信访、机要、文书档案、文印、车辆管理,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办理;保证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布置的任务下达落实。
(三)综合科
负责学校卫生和创建、科技教学活动,负责学校德育和青少年保护、预防犯罪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社区教育活动和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人事科
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的编制管理、教师的选配、考核、职评、工调、调动、解聘、奖惩,配合进修学校实施教师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退协工作。
(五)中职教科
指导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负责中学学籍管理,安排处理正常借、转学生的入学和休学手续,负责中考、高考及初高中生毕业证书验印,参与“小升初”招生工作。
(六)初教科
指导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负责小学学籍管理,安排处理正常的借、转学生的入学和休学手续,主管“小升初”招生工作,配合团区委抓好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监控和指导小学毕业考试,负责指导集体园和社办园的业务工作。
(七)计装科
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合理安排教育经费的使用,加强系统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指导督促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其他事项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靠在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