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章》和《团章》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 [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共青团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团区委是全区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贯彻执行党对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的工作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区青联、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全区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培训团干部。
3、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制定或参与制定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物,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
6、协助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区属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承担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工作。
7、参与制定区有关青年统战工作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和教育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