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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稿件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10-26 10:32:09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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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宣传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 [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宣传部为区委工作机构,同时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职能。
  (二)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的调整,区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联系区委党校,指导各基层业余党校、政校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区邓小平理论研究分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通讯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和借助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各项社会宣传;指导各基层单位做好新闻舆论、通讯报道工作;协调和管理全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检查宣传思想工作的情况。
  (四)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文化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联系区文化局,在政治方向和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创建学习型城区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社会宣传工作;承担区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七)与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共同考察了解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并提出使用意见;对基层宣传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
  (八)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部门内外工作关系;掌握各科室工作动态;做好机关文秘工作和行政、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起草部门重要文件,做好文字打印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二)教育科
       负责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创建学习型城区工作的规划、指导、调研;指导基层党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区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邓小平理论研究分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社会宣传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全区舆论引导、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全区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意见;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好重大题材的宣传报道,做好部门信息工作和全区舆情信息的调研工作;协调和管理全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宣传工作,做好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
     (四)创建活动科
       负责制定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比、竞赛活动;负责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协调全区性文化活动;做好与区文化局的业务联系工件;负责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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