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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办


稿件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10-26 10:34:43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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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 [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区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区政协委员履行主要职能时,开展调查、视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等工作。
      (四)研究统一战和人民政协的工作经验、共性问题等,供领导参阅。
      (五)负责人民政协工作的宣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六)密切联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安全保卫、保密等各项行政事务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协机关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门委员会。
(一)      办公室
        内设三个职能科。
1、秘书科
        负责区政协及其办公室的计划、报告、总结、纪要、简报、信息等文稿的起草、打印及上报下发;负责印章的使用及保管;负责《鼓楼年鉴》、大事记的编写;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协助完成政协委员提案的收集、整理、编写、转发及督办;配合各专门委员会撰写调研报告、经验交流材料和工作总结;汇总各专门委员会半年及全年的工作情况;协助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并实施全年工作计划;参与文史稿件的收集、整理、编写;负责保密工作等。
2、行政科
        负责出纳、会计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发放;负责车辆的管理和保养;负责兄弟区县政协、有关单位来往的接待服务;负责与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政协报刊的征订工作等;负责政协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综合科
        协助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它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学习、参观、视察等项活动和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组织、联络和协调;负责与党政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对口协商;协助做好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二)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规定,结合区政协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教卫文体社会法制委员会和海外联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原则上由区政协副主席、常委、委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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