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鼓楼区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 [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区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区人大机关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设五个专门委员会。
(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文稿的草拟、修改工作。
3、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各项建议、意见的督办和反馈工作。
4、负责与区“一府两院”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以及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好区“一府两院”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材料的联系、催办和发放;受常委会委托,审核、检查区“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
5、负责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一府两院”提出质询案和询问的具体事宜;与有关工作委员会共同做好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
6、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协助各工作委员会做好代表视察,代表组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7、负责人大工作的宣传,参与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有关信息。
8、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
10、管理区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印章及档案、文件收发及保密工作。
11、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安全保卫和外地人大来信来访接待等各项行政事务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
(1)秘书科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秘书工作;负责各种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会务工作;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各项建议、意见的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信息报道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的具体工作。
(2)综合科
负责区人大各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工作;负责省、市代表组的秘书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做好代表视察、代表组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 负责区人大机关公文收发、档案管理工作。
(3)行政科
负责区人大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和对外接待等各项行政事务工作。
(二)五个工作委员会
1、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3、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4、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5、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