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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10-08 18:02:5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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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党校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区行政学校与其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培训区管领导干部、科技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并负责对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
2、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
3、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研讨班、读书班,学习、研究和宣传中央、省、市提出的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
4、做好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函授本科、大专学历培训班的招生、授课、考试及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区机关干部进行政治理论、计算机、英语等技能培训。
6、负责对基层及驻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党史、党建、党性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教育和培训。
7、负责编制党校经费年度使用预决算报告,对财政拨付经费的收支进行日常管理。
8、负责党校校舍的建设、使用、维护及其他教学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内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协助校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查办督办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文秘、会议、保密、人事、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基建、维修和资产管理;负责建章立制、考核考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计划和总结撰写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培训科
        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年度计划及教学计划;负责实施全区党员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各类岗位和技能培训班工作;负责社会办学和各种短班的培训工作;负责教学、教室、教材、教师的组织落实和学员学籍的管理工作;负责电脑、多媒体教学和管理、维护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学员的组织考核工作。
     3、科研科
        协助校领导负责制定全校科研工作的长、短期规划和计划;负责制定科研奖励办法、科研质量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教学研究、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与上级党校、兄弟党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科研成果的交流;负责编辑、出版、发行《科社参考》工作;负责图书、阅览室的管理及报刊征订工作。
     4、函授科
        负责编制函授学历教育教学计划;负责函授教育的招生、考务、考试、毕业等工作;负责组织日常函授教学管理和安排、指导、检查函授班主任工作;负责函授学历教育的学籍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负责接受上级党校函授工作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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