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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办


稿件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10-08 18:01:3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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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 [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职能调整
  (一)重点征集、整理、研究、编纂社会主义发展时期的党史资料,强化党史工作面向社会和以史鉴今,以史育人的职能。
  (二)重点收集、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与区档案局共同做好《鼓楼年鉴》的编纂工作,综合利用、开发鼓楼区的地情资料,为鼓楼区建设服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的调整,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的党史工作,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关系,指导业务。
  (二)重点征集、整理、研究、编写社会主义时期的地方党史。
  (三)完成省、市党史机构下达的党史征编任务。
  (四)深入研究党的执政历史和党的建设历史,总结经验,为鼓楼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提供借鉴。
  (五)坚持史为今用、为现实服务原则,积极撰写鼓楼区各项建设成果的专题文章。
  (六)积极面向社会,配合有关部门结合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重大节日,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生动地对干部、群众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义教育的主旋律。
  (七)对征集到的反映党和政府及有关领导人的活动的原始资料(包括书面的以及图片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编研使用基本结束后,向区档案馆移交。
  (八)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提出的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全区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区志的编纂以及对区各系统、各部门、各街道专业志编修的业务指导,协调和评审、验收各类志稿,并统一组织出版。
  (十)从政策上、业务上指导和组织实施区内各类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有关书籍的编纂工作,并统一组织出版。
       (十一)与区档案局共同做好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的《鼓楼年鉴》的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
       (十二)完成省、市地方志机构下达的其他方志编纂任务。
  (十三)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展读志、用志活动,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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