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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办


稿件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6-10-08 17:58:0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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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 [2001]223号)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鼓委发[2001]119号)的规定,区保密局更名为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机要局与其合署办公,同时挂“区国家保密工作局”牌子),为区委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部门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密工作和机要通讯,承担区委保密委、密码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保障区密码通讯的畅通。
(二)负责及时分发传递省市领导机关电文急件,并根据区领导指示督查办理。
(三)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区级党政机关办公室决策系统,传真、机要通讯网络。
(四)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和省(市)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措施。承办区委保密委员会(区国家保密工作局)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本区行政区域保密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协调驻区单位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制定区保密机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区保密机要工作的建议。
(六)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保密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印刷、复印等行业的保密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
(七)负责查处本区失、泄密事件。协助纪检、政法、监察部门处理有关案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驻区单位)针对泄露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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