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况] 2005年,全区政法各部门和区街两级综治组织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和谐大局,破解稳定难题,巩固平安成果,保障“两个率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与法治环境。辖区社会稳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刑事案件发案总数在上年下降1.72%的基础上,同比又下降1.4%。其中八类暴力案件同比下降3.18%,“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8%。全区有19个社区达到“无刑事案件社区”、39个社区达到“平安社区”标准,分别占社区总数的20%和41%。在2005年底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鼓楼区第三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区”,被南京市评为“2003~2005年建设平安南京、创建最安全城市有功区”。区公安分局中央门派出所民警宋玉兰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黄锦发)
[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各部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全区政法系统共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8个,二等功和省级以上单项荣誉先进个人11名。比较突出的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国保大队”;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中央门派出所民警宋玉兰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社区保安陈善建被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授予“第二届全国优秀保安员”称号。 (黄锦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区委、区政府从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街两级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继续将综治工作目标纳入全区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体化工作计划。区综治委对不履行综治工作职责的单位严格执行综治“一票否决”和警示通知制度,对6个有问题的单位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区政府继续加大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财力投入,全年区财政对政法、综治及创建工作经费拨款5500余万元,其中支持公安工作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又有新的提高。区政府统一建设的派出所治安防范网络图像指挥监控系统,已在防范和破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黄锦发)
[维护社会稳定] 全区上下注重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涉法涉诉问题、区领导包案限期调解、公安“大接访”等活动。针对辖区内企业改制、老城改造、拆违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维护社会稳定对策,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围绕“十运会”安保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大力推进平安创建攻坚和“十运会”安全保卫战,确保“十运会”场馆、赛事和住地的绝对安全,没有发生一起影响“十运会”顺利进行的事件或事故,实现“万无一失”的总目标。全区群体性事件总量平稳,没有发生在全市、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出现因处置不当、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平稳可控。 (黄锦发)
[创建“平安鼓楼”] 年初,区政法委下发加强街道政法委(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工作设施和文档管理5个方面制定了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实施社区警务室功能拓展试点,将社区警务、人民调解、社区保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四项工作融为一体,在开展社区服务,组织社区防范、调解纠纷、法制宣传、社区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形成合力,已在16个社区推广应用。区委、区政府拨款150万元用于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增招100多名社区保安担任专职协管员,流动人口登记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78%,登记房屋出租户同比上升197%。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强化,在7所中学和33所小学全部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政法各部门积极开展警校、检校、庭校等共建活动,“少年法学院”、“中学生模拟法庭”等形式的教育活动深受师生欢迎,全区连续多年实现区属在校中小学生犯罪“零”记录。全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进一步增强。
(黄锦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