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况] 2005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区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吴苹同志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97件,审结4726件,结案率96%。 (苏 治)
[严惩刑事犯罪] 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17件,惩处犯罪分子638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锋芒直指恶性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61件;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寻衅滋事、盗窃等犯罪案件82件;同时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各类职务犯罪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7件。坚持从有利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研究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全年受理的4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44件调解结案。 (苏 治)
[处理民事纠纷] 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2347件,审结2168件(含旧存)。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302件,占结案数的60%。与往年相比,案件有一些新特点: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案件增多;二是婚姻家庭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困难家庭无法分割房屋,富裕家庭又出现经营权、股权等财产纠纷;三是矛盾激化的案件数量有所上升。重点审理好群体性纠纷。全年共审理因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劳动争议以及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案件61件。在审理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慎重审理好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侵权案件,区法院成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对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全,并且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特别是对于受害者无钱治疗的案件,依法对保险公司先予执行,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治疗。精心审理好医患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87件。这类案件患者的情绪和行为都比较激烈,矛盾容易激化。针对这种现象,法官不轻易下判,而是加强研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或者邀请专家陪审,不断提高医患纠纷审理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苏 治)
[审理商事案件] 全年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726件,审结647件,涉案范围包括企业改制、金融借贷、保险和股权转让等。加强个人借贷案件的审理。全年共审理银行诉个人借贷案件56件。认真审理好涉及公司法的案件。区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注意准确适用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积极规范公司的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在四名股东诉南京兴利源实业有限公司知情权纠纷一案中,区法院加强调解工作,深入分析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促进了公司运作的规范化,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年区法院审理这类案件31件。积极处理好新类型家庭财产案件。这类案件不仅涉及家庭关系,还涉及经济关系,不仅涉及民事法律关系,还涉及商事法律关系,处理起来纷繁复杂。如在尤某某诉王某某等人出资转让纠纷一案中,区法院从分析股份、经营出资的性质入手,正确处理案件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依法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权。 (苏 治)
[审理行政案件] 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7件,同比上升12%。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对24起行政机关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决予以撤销或变更。建立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机制,行政审判庭以座谈、讲课、旁听案件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全年共为行政执法机关授课9次,邀请旁听庭审7次,强化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在司法厅组织的全省法规处长培训会上,区法院应邀授课,审理的案例还被编进了培训教材。 (苏 治)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897件,执结780件,执结率91%。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通过专项执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针对信用卡案件大量发生的现象,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规范同业竞争,确定合理的信用卡发放规模;开展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案件的专项执行,及时兑付民工工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和暴力抗法行为的制裁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债务人,依法实施搜查、扣押、拍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通过采取公告督促、奖励举报等方式,形成强大执行压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和案件执行到位率都有较大提高,分别达81%和68%。拓宽执行救济途径。在依法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对被申请人基本生存权利的保障,对涉及公民基本生活的房屋、生活费等财产,慎用强制措施;对困难企业,加强执行调解工作,通过分期履行、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变通方式,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给企业继续生存发展的空间,努力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区法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努力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苏 治)
[推进诉讼调解和社会大调解的衔接] 把诉前调解和协助、委托调解,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大调解的重要途径。对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突发性和群体性诉讼,重点加强诉前调解。2005年,诉前调解共化解各类纠纷89起。施某某等642名大学老师诉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行政行为违法案,江苏省志愿者协会爱心车队分会,诉市客管处要求确认清除“爱心车队”标识行为违法案等群体性诉讼,都通过诉前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大量工作,得以息诉。对邻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案件,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强化与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借助社会资源,着力构建调解工作网络。全年通过协助调解、委托调解方式调解案件97件,没有引发一起矛盾激化事件。11月,市法院专门召开现场会,介绍了区法院的做法,省法院向全省法院发了工作通报,《人民法院报》专版进行了报道。 (苏 治)
[完善便民措施] 在加强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的同时,区法院采取书信立案、街道定点立案等方式,拓宽立案渠道,方便群众诉讼。对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立、审、执快速办案“绿色通道”,对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案件以及城市低保人员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每周院长接待制和重要信访听证制,有效防止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做实审务进社区工作,坚持开展开庭进社区、法律培训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等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全年在社区开庭20多次,举办法制讲座30多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60多篇,制作《法庭传真》节目18档。 (苏 治)
[开展司法建议] 年初,区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将司法建议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审理3名当事人不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的过程中,区法院发现省质监局在处罚程序上有不够完备的问题,向该局发出司法建议。省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关于完备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一年来,区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32件,对规范医院血透操作程序、完善劳动监察手续等党员起到了积极作用。 (苏 治)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作风建设] 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法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立法院党员先进性标准,通过开展进社区、征文、谈心和征求意见等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意识。开展“一评两查”活动,增强规范意识。组织专人到区人大、区政协、区政法委、街道上门听取评议意见。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等共计130多人,旁听庭审11次,明查暗访30余次,抽查2004年以来审结的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1800多件。针对查摆出的个别作风拖拉、就案办案等问题,制定了16条整改措施,逐步落实。 (苏 治)
[提高队伍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 区法院成立了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并出台《案件评查制度》、《案件审限管理制度》、《委托评估拍卖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对重点指标和综合指标进行逐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的措施,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作用。建立廉政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及时掌握廉政动态。并邀请市纪委有关领导作“强化职业意识,遵守职业规范”专题报告,提高全院干警的廉政守纪意识 。 (苏 治)
[学习型法院建设] 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精品案件评比等方式,开展“三学三比”活动,即学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比行为规范;学审判业务理论,比知识储备;学庭审、裁判技巧,比案结事了。开展专题调研,邀请省、市、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省、市医学会代表,召开医患纠纷座谈会,围绕医疗鉴定改革、病历书写规范和保管等问题,进行研讨。通过与日本医疗法学专家共同研讨医患纠纷,法学教授走进法院,法官走上大学讲台,理论与实务互动,增强了法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2005年10月,区法院完成《南京市医疗纠纷涉诉案件调查报告》,在全国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研讨会上作专题发言。全年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调研文章共46篇。 (苏 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