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人社发[2011]353号《关于评选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拟推荐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妇联为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鼓楼区人社局、鼓楼区妇联反映。
公示电话:(025)83230170,83230191
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2011年12月9日
附件: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扎实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3、领导班子健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工作高效,富有生机活力,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实绩。
4、重视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政治坚定,勤奋学习,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5、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活动阵地,认真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扎实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组建率达到100%,村、社区“两委”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达到100%,基层“妇女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
6、一般应受过市级以上单位表彰。
鼓楼区人社局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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