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98058/2017-0000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算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鼓楼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02-13 |
| 生效日期: | 2017-02-13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2017年度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预算公开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17年度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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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民政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指导推进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责任;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执行有关优待抚恤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的责任;牵头协调和做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承担拟订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建议的责任;承担拟订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发展规划;承担拟订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的责任;承担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拟订区福利彩票销售和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贯彻实施老龄工作政策、法规、规章,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负责民政系统信访、民政事业财务、民政业务外事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将迎来中期评估,面对挑战和发展新要求,民政工作将步入全面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在“创新、开放、融合、共享”现代民政理念指引下,区民政局将以更高起点谋划工作、更实举措服务民生、更快节奏提升效率:围绕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加快社区协商实验创新,推动居站体制持续改革;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搭载智慧养老平台,实现养老服务多元融合;围绕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突出人才项目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围绕政府托底保障目标,探索精准多元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生活;围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树立标杆意识,勇争省级双拥模范“九连冠”。奋力推动鼓楼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兑现增进福祉、泽沁民心的民生承诺。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10个,下属全额事业单位10个。
区民政局行政编制26人,实有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3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47人,实有在职人员82人,退休人员23人。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编制 17辆,实有17辆,全部为下属事业单位为老干部服务用车。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国家抚恤条令、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宁政规2012[25]号)、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民助2016[9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民生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周密测算出来的。
第二部分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鼓财发〔2017〕4号)填列。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2431.6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50.35万元,增长8.46 %。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2431.6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2431.6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2431.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50.35 万元,增长 8.46%。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 22431.69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 21278.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其它生活救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703.08 万元,增长 3.42 %。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安置、老龄事业等相关民生政策标准提高、服务对象增加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900 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与上年相比增加9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252.99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47.27 万元,增长139.3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322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3.62 万元,增长29.41 %。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增资导致的正常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8904.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17.54万元,增长3.95 %。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其他支出预算数为 299.2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2431.6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2431.69万元,占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2431.6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27.91万元,占14.39 %;
项目支出18904.59万元,占84.28%,主要项目如下: 抚恤事业类专项经费2649万元;退役安置类专项经费4075.14万元;社会救助类专项经费7541万元;社区建设类专项经费1067万元 ;民间组织类专项经费15万元;社会事务类专项经费110万元;老龄事务类专项经费3447.45万元。
其他支出299.2 万元,占1.3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31.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50.35万元,增长8.46 %。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43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0.3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07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6 万元,增长0.7 %。与去年基本持平。
2.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 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14.89 %。主要原因是双拥慰问的单位增加。
3. 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项)支出 1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 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项)支出 10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 万元,减少14.09 %。主要原因是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今年无此项经费。
5. 民政管理事务(款)其它民政事务管理(项)支出 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5万元,增长114.6 %。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6.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 10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6万元,增长149.39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
7.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110.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0.2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8.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支出 4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0. 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 50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11. 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支出 10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 万元,减少 33.33 %。主要原因是发放义务兵优待金的方法改变,以前是退伍时才发放,现在是每年发放。
12. 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 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 万元,增长22.86 %。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13. 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 46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1.45万元,增长27.61 %。主要原因是退役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14. 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 10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7.84 万元,增长34 %。主要原因是是人员晋级增资导致的正常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所致。
15. 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 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长42.86 %。主要原因是退役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16. 社会福利(款)老年人福利(项)支出 32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 万元,增长3.92 %。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17. 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 350.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6万元,减少4.04 %。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功能科目调整。
18. 最低生活保障(款)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 29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加7.4 %。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19. 其他生活救助(款)其它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 34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1万元,减少22.52 %。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出医疗救助能科目。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 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 9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入医疗救助功能科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13.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6万元,增加 60.8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增长。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119.6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42万元,增加339.16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增长。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9.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增加151.08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227.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31.2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7.46万元、津贴补贴336.87万元、奖金137.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8万元、绩效工资21.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9.04万元。退休费1055.8万元、奖励金1.45万元、住房公积金203.92万元、提租补贴203.81万元、购房补贴62.03万元。
(二)公用经费196.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0.8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431.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750.35 万元,增长 8.46 %。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政策标准提高、相关服务对象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227.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31.2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7.46万元、津贴补贴336.87万元、奖金137.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8万元、绩效工资21.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9.04万元。退休费1055.8万元、奖励金1.45万元、住房公积金203.92万元、提租补贴203.81万元、购房补贴62.03万元。
(二)公用经费196.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0.8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3227.91 万元,比2016年增加733.62 万元,增长29.41 %。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人员工资提标和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7.38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2.6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35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5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6 万元,与上年持平。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5 万元,与上年持平。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8 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其他支出(不可预见支出):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近下载:民政2017年预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