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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427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组配分类:    社会福利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鼓楼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6-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3年鼓楼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情况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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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鼓楼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情况公示

2023年鼓楼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共收到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85.914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我区21.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我区12.3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我区69.35万元,区级彩公益金项目1582.964万元,支出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6.6万元,结转下年14.7万元,支出省级福利彩公益金12.3万元,支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0.95万元,调剂到区委社会工作部13万元,结转下年25.4万元。支出区级福利彩公益金457.962万元,结转下年1125.002万元。现将2023年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共计21.3万元。其中:儿童福利类4.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16.8万元。

(二)项目资助执行情况

1、儿童福利类4.5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3〕81号)文件收到4.5万元用于2023困境儿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按孤儿在校学期内发放,全部到位,本年共资助5名孤儿。

2、残疾人福利类16.8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社〔2022〕104号文件下达16.8万元,支出2.1万元用于3家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的服务评估。

其他资金共计95万元,包括: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结转60万元,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结转35万元,支出76.11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运营。资金具体如下:《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1〕67号)结转60万元;《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2〕67号)结转4.6万元;《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苏财社〔2021〕105号)结转30.4万元。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项目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3年度省级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共计12.3万元。根据《省级示范性未保工作站建设省级补助》(苏财社〔2023〕70号)文件下达至我区5万元;省级示范性未保工作站建设省级绩效补助下达2.3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3〕70号)文件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补助下达5万元。

(二)项目资助执行情况

1、2023年我区湖南路街道青岛路社区完成省级示范未保站建设项目,经省市考核通过,已全额拨付至湖南路街道。省级示范性未保工作站建设省级绩效补助已足额发放至相关街道,无结余。

2、2023年创建完成1家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经省市考核通过,已拨付至凤凰街道。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2年度市级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共计69.35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项补助资金30.4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市级资金22.2万元;慈善超市补贴市级补助3.75万元;2023财社保字00694号,下达市级福利彩公益金支持社区为老为小助残帮困等服务13万元,已调剂到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项目资助执行情况

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项补助资金30.4万元,《关于下拨2023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宁民事〔2023〕114号)文件下达30.4万元,支出5万元,用于2023年的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的创建。2023年鼓楼区创建完成1家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2022年已创建的2家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平稳运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达61人,全年共计服务人次达5167次。

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市级资金共计22.2万元,已足额发放至相关街道,无结余,其中未保站建设市级绩效补助7.2万元、省级示范性未保站建设和各区自建未保站建设市级补助15万元。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完成1家省级示范未保站,5家区级自建未保工作站,全部通过省市考核。

3、慈善超市补贴3.75万元,2023财社保字00206号文下达我区慈善超市补贴市级补助3.75万元,拨付给南京市鼓楼区晚霞情慈善超市绩效补贴4万元、鼓楼区爱馨慈善超市补贴款3.5万元,按文件规定市、区1:1配套资金,其中市级拨付共计3.75万元,区级拨付3.75万元,已全部拨付无结余。晚霞情慈善超市2023年度组织便民活动5场,募集物资4千元,发放物资近3万余元,为高龄老人、特困人员等对象打折销售金额一万多,服务近一千人余次。

四、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3年度收到区级彩票公益金共计1582.964万元。支出457.962万元,结转下年彩票公益金1125.002万元。

(二)项目资助执行情况

1、通过政府采购支付时间银行经营管理专项资金59.88万元。鼓楼区民政局于2023年9月16日与南京市鼓楼区承阳养老事业发展事务所签订《2023年度南京市鼓楼区时间银行经营管理项目》合同,与市时间银行管理系统对接,依托市级时间银行平台,在鼓楼区原有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时间银行鼓楼模式的进一步创新机制。区级时间银行作为志愿者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倡导全区志愿者服务的开展;组织时间银行业务开展,监督管理;为需要志愿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对接服务;为有意开展时间银行服务的养老组织提供孵化指导;评估监管街道时间银行建设运营工作等。

2、支付南京市鼓楼区2023年助餐补贴36.3795万元,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市区两级助餐人次补贴162473元,第三季度市区两级助餐人次补贴201322元。根据《鼓楼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鼓民财〔2022〕2号)、《关于对<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 (试行)>进行补充说明的通知》等文件相关标准,按照为老年人提供餐食的数量计算,标准为每人次2元。

3、支付2022年第二季度与第三季度鼓楼区家庭养老床位(提升行动)运营补贴139.272万元。根据《鼓楼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实施细则》(鼓民财〔2022〕1号)以及《南京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民养老[2021]115 号)。根据提升行动文件要求为鼓楼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新建763张家庭养老床位,并且按照不超过3000元/张的标准进行补贴。

4、2023年鼓楼区养老机构第三季度市级运营补贴8.2825万元(三季度市级运营补贴共使用公益金226.2535万元,其中使用当年下拨的公益金8.2825万元,使用往年结转公益金217.971万元)。根据《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根据养老机构收住半失能、失能老人(不含特困人员)人数,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计算,AA级以下、AA级、AAA级、AAAA级、AAAAA 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分别享受基准补贴的0.8倍、0.9倍、1倍、1.1倍、1.2 倍。2023年第三季度申报市综合运营补贴共41家养老机构,其中介助879人次,介护7775人次。

5、2023年上半年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市区两级补贴16万元。根据《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区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政〔2015〕58号)对下述两家养老机构发放内设医疗机构补贴(1)南京鼓楼洪庙瀚瑞养老服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补贴金额共计10万元。(2)南京市鼓楼区康馨养老院申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卫生服务站(室)补贴6万元。

6、2023年上半年养老机构新增和改造护理型床位补贴37.5万元。根据《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对南京鼓楼洪庙瀚瑞养老服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新增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第二笔,申请床位数100张。评估通过床位数100张,补贴标准为7500元/张,根据补贴方法第二笔拨付50%,补贴金额为37.5万元。

7、慈善超市经费3.75万元,根据《南京市慈善超市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宁民慈社〔2020〕06号)、《南京市慈善超市绩效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宁民慈社〔2021〕9号)文件精神,拨付给南京市鼓楼区晚霞情慈善超市绩效补贴4万元、鼓楼区爱馨慈善超市补贴款3.5万元,按文件规定市、区1:1配套资金,其中市级拨付共计3.75万元,区级拨付3.75万元,已全部拨付无结余。

8、公益创投156.898万元,其中2021年度鼓楼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总金额465.09万元,2023年拨付尾款92.018万元;2022年度鼓楼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总金额255万元,2023年拨付首笔资金127.5万元、第二笔资金73.5万元,公益创投项目审计及评估费用为16.88万元。公益创投共支出309.898万元(用往年结转公益金153万元)。

9、支付残疾人两项补贴102万元(往年结转的公益金),为本区户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员,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精准保障率达100%。

10、支付2023年第一、二季度机构运营补贴268.36万元(往年结转的公益金)。《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区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政〔2015〕58号)、《关于健全完善鼓楼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通知》(鼓民发〔2019〕38号)发放养老机构第一二季度运营补贴。

11、支付2023年鼓楼区养老机构第三季度市级运营补贴217.278万元(往年结转)。根据《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根据养老机构收住半失能、失能老人(不含特困人员)人数,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计算,AA级以下、AA级、AAA级、AAAA级、AAAAA 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分别享受基准补贴的0.8倍、0.9倍、1倍、1.1倍、1.2 倍。2023年第三季度申报市综合运营补贴共41家养老机构,其中介助879人次,介护7775人次,补贴金额共计2435990 元。本次支付由省下:养老服务体系省级补助(苏财社〔2021〕118号)、福彩公益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补助资金合并支付,其中福彩公益金支付共计2172780元。

12、支付鼓楼区2022年度街镇老年中心厨房运营绩效补贴48.1077万元(往年结转)。根据《鼓楼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鼓民财〔2023〕2号)、《关于对<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 (试行)>进行补充说明的通知》等文件相关标准,对全区共十家中心厨房展开评估,符合中心厨房运营奖补的共7家,补贴金额共计70.639万元,此次付款由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补助资金(含养老服务机构纾困关爱结算资金)(宁民养老〔2023〕24号)以及2021年11-12月鼓楼福彩公益金合并支付,其中福彩公益金支出48.10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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