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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抚恤政策标准、办法。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协调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订区“双拥”工作规划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道、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相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区双拥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烈士审核报批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军人公墓相关事宜办理。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街道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其他退役人员稳定政策。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负责人姓名

方立中

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0

邮政编码

210009

联系电话

025-8966919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综合文字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1234596180工单的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党群科

负责党建(纪检)、行风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承担工青妇等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及服务保障。

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负责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接收及安置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落实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区复员退伍军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拥军褒扬和优抚科

承担区双拥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地方支持军队等拥军优属工作规划和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双拥”先进评选和“省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协调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和未就业补贴发放;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相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的残疾军人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审核报批;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协调办理军人公墓相关事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有关烈士备案事项。

军休服务管理科

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指导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好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军休人员、无军籍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做好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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