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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职责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措施,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以及全区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进体育工作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五)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指导区体育总会、各运动协会和体育协会等全区体育社团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归口管理全区体育市场,研究拟订体育市场管理的配套办法和规定。负责辖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和管理工作,规范体育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九)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和品牌建设,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遗产管理,承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承担文物保护的责任,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协助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

李国蓉

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

邮政编码

210011

联系电话

025-58591689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系统年度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党群科

负责党组会议的组织实施和党组决议执行的督查;指导协调局机关和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推进行业党的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统战、群团工作;承担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以及局管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承担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行风作风建设;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公共服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群众文化工作年度计划;推进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指导;指导、推动街道和社区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宣传与合作;指导群众文化艺术培训、群众文化社团活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群众体育科

拟订全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全民健身活动(比赛)安排;负责全民健身路径、健身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区体育器材库的建设与更新;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含全民健身设施)和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批准;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审核和二级以上等级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国民体质测试工作;负责承办区群众体育活动(比赛);指导、推动街道开展群众体育工作。

竞赛训练科

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参赛工作计划;做好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项目布局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开展教育体育结合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区有关竞技体育比赛工作;负责区三级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二级以上等级的推荐申报;负责管理、指导全区阳光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相关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审批、申报和业务指导;负责区属体校业务指导工作。

体育经济科

制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体育产业发展的研究;负责体育产业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更新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规范体育产业市场,培育良好的体育产业发展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区体育经济普查;负责辖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和管理;依法开展体育行政执法。

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产业统计分析及评价体系建设。

项目推进科

负责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园区、企业建设及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项目规划及项目招商;负责文创企业、旅游企业发展的综合服务。

旅游推广科

组织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承担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国内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商务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

建设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创建和申报;负责辖区内A级景区的质量等级复核相关工作和指导服务;负责旅游专项经费的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集聚区、景区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组织编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落实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 

市场管理科

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监管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制定全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旅游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文化和旅游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

质监与安全科

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负责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行业应急救援;组织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安全信息;参与协调旅游节庆、重大会展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行业内投诉办理工作;负责辖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及星级等级评定有关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执法检查,依法组织对旅游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文物保护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推荐和区级文物保护项目的申报与审核;负责《国家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文物保护知识的普及工作;承担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对相关审批事项进行行业监管;协助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承担全区博物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南京龙江船厂遗址管理中心业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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