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要职责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实施健康江苏、健康南京战略工作,研究提出健康鼓楼建设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统筹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三)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四)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照授权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全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拟订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监督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无偿献血日常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宣传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计划生育和人口发展规划相关政策,负责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和区精神卫生领导小组等相关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鼓楼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区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评定结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卫生监督评定为“不合格”的餐饮具,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
负责人姓名 | 徐昕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 |
邮政编码 | 210000 |
联系电话 | 025-58591646/58591647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综合科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等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生产、信访事项、政务公开、综治、行风建设、公车管理、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12345工单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
党群科 | 负责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卫健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卫健系统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卫健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人才招聘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任等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财务科 |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各类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区级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全区医疗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负责系统内固定资产招标采购、产权登记、清理报废等工作。 |
健康促进科 | 负责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健康鼓楼建设职责分工方案、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开展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开展卫生街道、健康街道的创建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全区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及爱国卫生执法管理工作;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工作。 |
综合监督科 |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安排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执法监督案卷的审核工作;负责法规培训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法制工作信息的综合、交流和法治建设工作;牵头“放管服”改革任务推进工作,负责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食品标准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
疾病预防控制科 |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非传染病和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工作;承担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 |
医政科 |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和计划,组织、指导、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采购使用;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和相关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协调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
社区卫生科 |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评价工作;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考核;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关系;负责组织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老龄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老龄健康工作相关政策,指导、协调老龄健康工作政策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负责联系、协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导基层老龄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妇幼健康科 |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和人口发展规划相关任务;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
干部保健科 | 拟订全区干部保健计划及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特约医疗及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政府确定的离休干部及公务员的预防保健及体检工作;负责特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管理工作。 |
药事管理和规划信息科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制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拟订我区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南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与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
安全生产监管科 | 承担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牵头负责民办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