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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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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指导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管委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三)牵头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维护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保障信息传输渠道畅通,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街道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综合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实施统一的救灾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 与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城市管理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水务工程防汛消险、积淹水点整治等。承担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区城市管理局承担涉及管养的绿化、园林等设施灾情预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树木消险等工作。

5)必要时,区水务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 涉及相关行业的边界问题,参照已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负责人姓名

冯智勇

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20、21

邮政编码

210009

联系电话

025-58591392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信息公开与维护;牵头议案提案办理;负责牵头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外事、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牵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应急管理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防灾减灾科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危化品监管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安全生产基础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本行业领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机构监管等工作。

综合协调科

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街道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保障信息传输渠道畅通,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其他委员会(指挥部)议事协调机构。

执法监督科

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权限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工作,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火灾防治科

指导落实消防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统筹协调辖区内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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