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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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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南京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页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鼓楼区建设局(原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办公室,电话025-83159607。 一、概 述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至今设立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工作,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随着信息化建设发展,我局不断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提升网站建设管理保障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程序化、规范化。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制: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鼓政办〔2018〕16号)要求,我局设立信息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实行信息发布登记和领导逐一审批制度,信息拟稿后由相应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由办公室二次审稿,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审核和发布,使信息发布更加严谨规范,确保网站内容准确、实用。 2、公开渠道:根据《关于推进“中国南京”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自2018年12月起,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通过“中国˙南京”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更新鼓楼区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和“公示通告”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各方位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2018年度鼓楼区政务公开及网站建设管理考核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局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比上年增加16条,超额完成全年100条的目标,其中旧平台发布183条,新平台发布20条,及时发布率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政策解读、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监管、保障房房源信息、住房保障名单公示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14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8件,纸质申请受理6件。另外,协助区政府办办理依申请件3件。无超期答复,无行政复议、诉讼被纠错,无举报投诉查证属实。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应急消险、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租赁办理、建设规划等多个方面。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7件,其中,主办件72件,协办件5件;人大建议共45件(市5件、区40件),政协提案共32件(省1件、市4件、区27件);二次办理12件,领导督办件16件。A类解决采纳44件,B类逐步解决26件,C类作出解释7件。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均无。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2018年政务信息办理专(兼)职人员2人,其相关费用的支出由区财政支付。 2、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等均由财政支付。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自收项目。 七、其他工作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总结2018年的工作,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包括重点领域信息收集较少、重点不突出,缺乏政策解读意识,文件主动解读不足、解读形式单一,信息发布组配归类不合理以及公开内容不全面等。 2019年,我局将继续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健全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协调配合机制,把政务公开和网站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齐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保障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完成;要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对照《细则》和《意见》各项任务要求,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尤其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公开更要及时准确、突出重点;要不断强化网站建设管理保障,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和信息发布维护保障工作,尤其是对于新启用的“中国˙南京”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要尽快熟悉其操作流程,保障信息公开渠道通畅。 九、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所有数据统计均依照《2018年度鼓楼区政务公开及网站建设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 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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