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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公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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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残联清凉门大街60号内大楼三楼公房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1.1出租方:南京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1.2标的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60号内大楼三楼 1.3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5日 1.4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坐落位置: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60号 2.2建筑面积(㎡):2301(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3出租用途: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2.4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2.5其他说明: (1)楼层:3层;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运营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3.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租金价格(万元/年):75.59 3.2租期(月):60个月 3.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年付,先付后用 3.4租赁押金(万元):首年租金的15% 4.对承租方的要求 4.1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按时年检合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具有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3个及以上残疾类别康复)运营经验,在南京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及时为出租方提供服务与咨询。项目负责人有教育、医疗、康复、心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有服务、管理、从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其业务团队人员稳定,有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经验、能力、水平。 4.2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运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4.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在投标前3年内不得有因涉及为残助残服务涉诉并且败诉的案件存在。 4.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4.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1)。 5.其他要求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其他说明 6.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6.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6.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6.4本次出租房产实际产权归属于鼓楼区政府国有资产,使用权归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7.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金报价文件、至鼓楼区山西路84号A304室,同时送达电子材料(单位报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书、租金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4720636、15301580887 南京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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