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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小市街道“宁康驿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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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政府小市街道办事处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下简称“宁康驿站”)项目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市街道“宁康驿站”项目 2.项目地点:小市街道辖区 3.服务时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预算金额:3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为:3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对象 (1)社区服务对象:有康复需求且经评估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 (2)动态关爱服务对象:无康复需求或经评估不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全部精神障碍对象。 2.服务内容 (1)基础工作:为服务对象开展建档、转介服务,加强社会资源建设,将社会资源与服务对象及家庭的需求进行对接,为其争取更多福利。 (2)社区服务:项目周期内,依据节日或主题至少开展8次大型集体活动,参与人数每次不少于30人,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季度不少于2次。主题必须包括传统节日、精神卫生日等,可开展亲近自然外出主题活动、精神健康运动会、精神卫生健康宣教、家属照护技能培训等其他活动。 (3)个案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按照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等个案服务流程,须有个案工作文书记录,行政程序、服务流程及社工伦理规范。每次个案服务时间宜在45min-60min,每个个案服务次数宜在8-12次,每周至少1次。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机构,可以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辅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个案服务。 (4)其他特色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至少开展一项特色服务,每年跟进并形成成效汇报。 (5)动态关爱:为经评估为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危险性评估为0-2级,无意愿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蓝色)及经评估为病情不稳定,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精神障碍患者(红色)开展动态关爱。须有跟进记录,包括询问服药情况、睡眠情况、近期重大生活事件、危险等级评估等,对服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6)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有相关运营或类似服务经验(需提供已完成合同,原件备查); 7.在参加合作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日至6月4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3.获取方式:①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至:南京市鼓楼区北祥路71号小市街道办事处318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②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19887152@qq.com),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 1.接收内容: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过往运营类似项目的案例、报告等,运营方案,投标报价等(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3.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00截止,过期不予接收。 4.接收地点:北祥路71号小市街道办事处318办公室。 六、评标 采用综合评审法。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祥路71号小市街道办事处318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5-52226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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