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1年4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文件,我局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依申请对辖区内23家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名单见附件),依法公示备案信息。
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