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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如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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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 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23号) 【申报条件】 1.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主要是与企业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重点面向新入职不满 3 年人员、转岗人员、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培训期限为1-2 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 年,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训对象。鼓励支持职工直接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职业(工种)中级工学徒制培训及其评价,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低一等级证书且满2年的,可参加高级工及以上学徒制培训及其评价。 【申报材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书 2.学徒培训方案 3.培训学徒名册 4.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5.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6.补贴申领表 7.信用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等材料 【申报流程】 具有培训需求的企业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培训申请。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复审并将评审结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可以根据培训计划开班培训,开班前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录入培训信息。完成培训后,企业和培训机构组织学徒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并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录入成绩及证书号,提出补贴申请。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部门复审。区人社部门根据审定结果,将应付补贴支付至企业基本账户,按照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给予补贴。 【工作联系】 联系电话:83716817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8-9号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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