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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4-27 15:12 信息来源: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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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毕业 1 年内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政策依据】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数据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2026]5 号)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或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学士1 万元、硕士 3 万元、博士10 万元。

【申请条件和时限】

申请条件:1、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创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在宁部、省属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省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

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其中:1.第一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6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6年7月1日申领)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一年半内。2.第二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7年1月1日申领)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两年内。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687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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