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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过程中要执行哪“八不”要求?

发布日期: 2023-06-29 16:00 信息来源: 教育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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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八不”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开展招生工作及签约录取学生;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不得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城区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住宿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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