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依法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同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鼓楼区水务局负责区级立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由省、市立项且项目建设地点在鼓楼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